信息共享大幅度提高了效率
通过复制技术实现了分布式数据库管理,使得三级法院间信息能够在工作规则范围内实时更新;每个法院设立一个中心数据库服务器,各部门之间信息在权限设定的范围内实时沟通,提高办公效率。
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接轨
目前“案件审判管理系统”提供了司法统计模块,客户可以通过本系统直接生成最高法院所需要的统计数据和法综表,不需要重新录入“司法统计”软件,大大减轻了重复录入造成的工作量。
适用于三级法院
“案件审判管理系统”是结合当前我国法院组织结构特点、办案和办公方式开发的适用于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应用软件。它能够针对不同级别的法院而采取相应的办案方式和工作流程,以适用不同的需求。它符合我国司法“四级两审”的审判制度,在审判业务上有工作关系的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相关数据也能够互相参照。
同时支持传统和大立案审判方式
随着我国司法工作的改革,一些新的方式已经完全取代或者部分取代了以往的传统方式,例如大立案方式的试行和推广已经来临,书记官制度的实行也有发展趋势。“案件审判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紧跟方向,实现了新旧兼容的方式,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适应面更加广阔。
强化相关案件间纵向参照关系
“案件审判管理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录入信息的再利用。因为法院的案件信息中存在不可电子化的东西(例如赃证物等),纸卷也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期内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所以对于一些只用于归档保存性质的数据并未要求录入,需要录入的数据都以能重复利用为前提。
自动分案和人工调整
“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分案时采用自动分案机制,充分考虑了目前专业化办案的需求,即由计算机挑选案件承办人时要考虑审判员的特长,针对一个案件,要找出最有余力和最有能力的审判员来办理。通过自动分案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
裁判文书的辅助生成
“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对于各类案件的各种裁判文书(例如刑事一审案件判决书、民事二审案件撤诉裁定书等)提供相应的文档模板,所有模板采用最高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用超文本链接标示语言(HTML)方式实现,保持了先进性和成熟性。
在使用过程中,把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录的数据进行再利用,自动生成裁判文书,人工只要进行少量修改润色即可,同时裁判文书的格式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的文书样式,不需要制作人进行排版,从而减轻了审判员和书记官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