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限管理
“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对案件信息补录用户的权限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判定。初始管理员可以通过权限维护功能,给法院用户赋予相应的管理员权限或者信息录入权限。
对于普通信息浏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则不需要权限即可以对自己相关的案件进行查询检索,并查看案件全程公开表。
2.案件补充信息录入
对于具有执行案件信息补录权限的用户,在通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系统的查询功能在法院信息系统执行案件数据库中对特定的案件进行定位。找到相关案件后,可以对案件的收缴、发放、退回的案款信息进行录入和维护;可以对提起追加变更执行异议、审核追加变更执行异议的内容进行补充;可以对案件中止信息进行录入。
本系统所操作补录的信息,针对的是在审的执行案件和审结的执行案件,对于未分案确定承办人的案件和已归档的案件则不进行数据操作,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3.法院用户内网查询
法院用户不需要注册,就可以借助院内的网络,通过IE访问执行公开查询系统的页面进行执行案件的查询。根据执行案件的执行案号、原审案号、接待日期、立案日期、承办单位、承办人、执行当事人等条件的任意组合对执行案件进行查询定位,然后浏览案件的基本信息、执行案款信息、中止情况及全程公开表等内容。
4.当事人触摸屏查询
为了便于当事人对案件进行查询,体现法院办案的公正与公开,加强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监督力度,系统提供了当事人通过触摸屏对自己相关案件进行查询检索的功能。
与法院用户内部查询相区别,触摸屏查询的条件只允许通过执行案号和原审案号(法律文书号)进行查询,反馈的结果通过列表和全程公开表的形式展现给用户,同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全程公开表中的案件承办审判庭和承办人的电话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咨询案件相关的疑难问题等等。